【本文来自《平安夜,600个家庭的3.1亿,因为律师被冻结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1.应整顿“包租公式”“菜市场式”的律所经营模式,不允许律所向律师收取“房租”“座位费”,转嫁经营成本和风险。

2.应整顿“合伙人”称谓,除司法局登记的“合伙人”外,不允许创设各种“奇葩合伙人”(“合伙人”前面不允许加任何定语),不允许在执业宣传中使用“合伙人”称谓,一律使用“律师”称谓。

3.废除对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要求等一切限制。

4.禁止央企等以律所年限等条件要求“入围”的行为。

5.要求律师、律所必须上执业保险。

6.对律师、律所违法行为予以公开公示。

7.限制律师协会的处罚权、执法权,收回司法局行使。

8.修改《律师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相关内容。

9.审查相关规章、律协规定的合法性、合宪性、合理性、公正性。

10.其他改革措施…